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经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组织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并提请西南交通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拟授予王智民等2人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详细信息如下:
姓名 |
专业 |
导师 |
发表文章数 |
拟授予硕士学位类别 |
王智民 |
机械工程 |
马术文 |
1 |
工学硕士学位 |
沈阳 |
机械工程 |
马术文 |
2 |
工学硕士学位 |
现对上述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3日。如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6月23日前向西南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6367072,地址: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241室。
西南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