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新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学期选课说明
2018年08月27日 阅读次数:

一、注意事项
1、各类研究生注册后,到本人所在院、系(所)报到,参加入学教育,约见导师。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的培养方案。
2、登录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为apphall.swjtu.edu.cn 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12—17位),制订并打印个人培养方案一式两份,由导师签字认定后(导师无须在系统中审核),交本人所在院、系(所)教务员老师处。此项工作开始时间为9月1日(此项功能开关已于8月29日0点开放,2018研究生已可以进行操作),在读期间,每人只提交个人培养方案一次。
3、研究生在完成个人培养方案后方能进行选课。请登录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规定时间内(本学期9月1日上午9点整至9月2日)进行学期选课,课程调整时间为第二周和第四周,具体时间安排请留意网上通知。在读期间每人必须在每学期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学期选课。因研究生本人逾期未选课而造成该生成绩缺失者,责任自负。
4、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时间为9月3日(星期一),请各位同学根据个人的选课按时上课,以免影响课程考勤考核与各类评奖评优。

5、提醒:

(1)请各位同学务必在选课之前处理完毕个人学费的相关事项,以免导致系统无法选课。

(2)系统将申请了缓缴、贷款或免研辅导员等情况的同学名单进行相应处理,将不影响选课。

 

二、操作说明
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apphall.swjtu.edu.cn),点击“可用应用”
1、查看培养方案:点击“我的培养方案”,在新页面内仔细阅读选课方案说明。
2、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点击“我的培养计划app”“进入服务”,在新页面内根据步骤1内的选课方案说明开始选课:
(1)点击“本专业选课”,选择本专业所需课程。如需跨专业选课,请点击“外专业选课”;
(2)点击“提交”,若学分符合要求,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否则会提示不符合要求及其原因,需要继续选课。

(3)制订个人学习计划的“学分要求”说明(举例):如“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博士, 硕士, 硕博]:(最低学分:10)”表示“公共基础课程(博士类、硕士类、硕博类)+专业基础课程(博士类、硕士类、硕博类)的总学分不低于10学分”。

3、课:点击“学生选课应用”,在新页面内点击右侧“开始选课”按钮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点击“操作手册”下方图片,在新页面弹出的图面会有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