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院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印发“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系列文件”的通知》(西交校人[2019]26号)(下文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各培养单位做好2019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分为数据核查和工作量核查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数据核查和填报
事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1. 培养办将院内各部门负责核算的数据统一打包发给各培养单位核查与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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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办 |
12月6日前 |
2. 各培养单位确认和补充数据后,将数据包电子版返回至研究生培养办(pyb@swjtu.edu.cn);若数据有修改或补充,请根据各办公室要求,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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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单位 |
12月12日前 |
3. 培养办将核算数据发至院内各部门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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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办 |
12月13日前 |
4. 院内各部门核查各培养单位提交的数据 |
研究生院各部门 |
12月17日前 |
第二阶段:工作量核查
事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1. 各培养单位以核查后的各项数据为基础,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核算办法进行核算,填写《2019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提交至培养办。(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pyb@sw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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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单位 |
12月18日前 |
2. 院内各部门核算各培养单位的工作量,并反馈至培养办(纸质版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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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各部门 |
12月19日前 |
3. 培养办负责汇总、比对和反馈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各部门提交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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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办 |
12月23日前 |
4. 研究生院把最终工作量核算结果报送给人事处并向各学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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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各部门 |
12月25日前 |
备注:①为便于各单位明晰工作量计算规则以及各部分数据负责对应的部门,特制作了《2019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说明》,供各单位参考;②各单位完成数据核对和填报工作后,按照表格所在文件夹分类返回;③由于本次工作量核算工作涉及面广、计算难度大,请各单位务必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各项工作。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6日
附件:(请到教务工作群下载)
1.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印发“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系列文件”的通知》
2. 《2019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说明》
3. 《2019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4. 数据包 (按研究生业务分管部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