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3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情况清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23级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注册工作的顺利开展,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2023级的研究生报到情况清查工作,清查对象包括“保留入学资格”且申请2023年复学的研究生和2023年录取的研究生。因“保留入学资格”且申请2023年复学的研究生报到情况已清查完毕,请各单位仅清查2023年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情况,如实填写《2023年录取硕士研究生报到情况汇总表》和《2023年录取博士研究生报到情况汇总表》,由教学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23年10月12日17:00前将上述表格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