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9年度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07月11日 阅读次数: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创新精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及水平,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西交校研[2019]49号)(附件1),我校2019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正式启动。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特别优秀且未被评为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也可参评。

2.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特别优秀且未被评为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也可参评。

3.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为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重点审议前10%、前5%的学位论文。

二、申请、评审程序

1.申请者本人向分委会自荐,也可由指导教师推荐。填写《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或《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以及《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承诺书》(附件4),提交学位论文至学校图书馆进行学位论文检测,由图书馆出具《论文查重检测报告》,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说明》(附件5),将上述材料交至所属分委会。

2.分委会初评,提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排序)。请各分委会严格按照《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各分委会授位人数及推荐指标数》(附件6)中规定的推荐人数,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申报,召开专家评审会,提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名单,报送学位办。

各分委会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量不超过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学位人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不超过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人数的5%。在上一学年度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和省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降低推荐比例。

3.学位办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建议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4.公示结束后,行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

请各分委会于2019920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至学位办(犀浦校区综合楼241#;联系人:杜宋;联系电话:66367157)。报送材料如下: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报送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1本;

(2)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的申请材料:①攻博期间及获博士学位后一年内取得的成果(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清单(需注明本人署名顺序)及证明材料(见推荐表注释)、②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查重检测报告复印件、④《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承诺书》各一式1份。

2.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报送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1本;

(2)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的申请材料:①攻硕期间及获硕士学位后一年内取得的成果(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清单(需注明本人署名顺序)及证明材料(见推荐表注释),②图书馆出具论文查重检测报告复印件、③《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说明》、④《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承诺书各一式1份

3.西南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附件7)、西南交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附件8)各一式1份(含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1.科研成果应附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2.推荐名单内“成果情况”一栏只统计申请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数量,该栏信息由本人填写、分委会核实;

特此通知

西南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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