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2023年12月05日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科学、高效做好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3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本年度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以评促建。年度考核不仅是对各培养单位一年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全面评价,也是各培养单位互动、互学、互促的重要契机,将积极助推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快速提升。

2. 公正公平。在各单位自我总结、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结合考核工作组现场评分,确定考核结果。

3. 务实高效。精简工作环节,为各培养单位减负,在考核评比中引入诚信机制。各单位据实填写《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年度考核评分表》(见附件),基本项无需提供支撑材料,加分项需提供支撑材料,研究生院各办公室结合考核工作需要,对各培养单位的支撑材料进行抽查,对于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单位,采取“一票否决制”。

二、工作程序

1. 单位自评。各培养单位填写《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年度考核评分表》,并汇总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由研究生院各办公室进行复核。

2. 集中汇报。各培养单位根据年度工作总结及考核评分表制作PPT,现场进行汇报交流(5分钟);汇报顺序现场抽签决定,现场评分。

三、时间安排

1.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评,并于20231213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2023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年度考核评分表》纸质版(需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32室),电子版(包括加分项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yjsyzhb@swjtu.edu.cn

2. 研究生院拟于12月下旬组织召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3年度工作考核交流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66367267


专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