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首页   >   通知公告   >   培养工作   >   正文
培养工作
首页   >   通知公告   >   培养工作   >   正文
2019级新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学期选课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22 阅读人数:

一、注意事项

1、各类研究生注册后,到本人所在院、系(所)报到,参加入学教育,约见导师。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的培养方案。

2、登录研究生院网页( 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第12—17),制订并打印个人培养方案一份,由导师签字认定后(导师无须在系统中审核),交本人所在院、系(所)教务员老师处。此项工作开始时间为821日,在读期间,每人只提交个人培养方案一次。

3、研究生在完成个人培养方案后方能进行选课。请登录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规定时间内(82313008252300进行学期选课,课程调整时间为第二周和第四周,具体时间安排请留意网上通知。在读期间每人必须在每学期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学期选课。因研究生本人逾期未选课而造成该生成绩缺失者,责任自负。

4、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时间为826日(星期一),请各位同学根据个人的选课按时上课,以免影响课程考勤考核与各类评奖评优。

5、提醒:

1)请各位同学务必在选课之前处理完毕个人学费的相关事项,以免导致系统无法选课。

2)系统将申请了缓缴、贷款或免研辅导员等情况的同学名单进行相应处理,将不影响选课。

3)若有需要办理第一外国语免修以及成绩转录的课程,只须将其制定纳入培养计划即可,无须选课。

二、操作说明

请参看《2019研究生入学须知及选课指南》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