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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2020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刘颖 发布时间:2020-12-03 阅读人数:

关于申报2016-2020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举行 2016-2020 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以表彰我校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教学成果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申报条件

1.研究生教学成果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凝练:

   (1)立德树人、素质教育方面:课程思政、思政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新时代研究生思政教育管理体系改革;三全育人机制建设等。

   (2)学科、学位点、专业领域建设方面:一流学科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学位点建设与结构优化调整;专业学位领域建设与优化调整;学科、学位点、专业领域优势与特色的培育和打造、全英文专业或领域的建设等。

   (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招生机制改革;国家未来战略发展领域的人才培养机制;国际化领军人才培养;分类培养机制改革;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协同创新、联合培养机制;多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基础学科对应用学科人才培养的支撑等。

   (4)研究生教学改革方面:研究生课程体系重构;特色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与手段的创新与实践;多元化教学模式的实践;研究生学业考核评价方法与手段等。

   (5)导师队伍建设方面:研究生导师的职责、考核、评价及激励等机制;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及指导模式创新与实践等。

   (6)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各类研究生实践教学、科创竞赛;各类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7)教学质量保障与质量提升方面:人才培养相关环节的质量标准建设;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及其实践;质量评估工作的机制与方法;研究生创新激励机制等。

   (8)其他: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教育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2.成果主要完成人: 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奖项数目不得超过一项

    3.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有 2016 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教改项目作为依托。已获往届西南交通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突破,原则上不再申报本次评奖;如果获奖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近年间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以再次申报。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1.成果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项目组提出申请,按照《2020 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 2)的要求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 1),并提交有关评奖支撑材料。

   2.院(中心)初审、推荐:各院(中心)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2016-2020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见附件 3)。初审结束后,以各学院(中心)为单位于 2021  1  5 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楼 2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b@swjtu.edu.cn。工作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6367296。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作弃权处理。

   3.学校评审: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将评审结果报研究生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5.公示公布:评奖结果在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三、提交材料

   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 成果总结报告及有关支撑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3.2016-2020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注: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 1 份,格式为 word 97-2003 文档(.doc);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四、其他说明

    本次评审确定的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具有推广和示范作用,将作为参评四川省和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重要支撑。

    

    特此通知。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0  1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