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学期启用新的培养方案,导致新的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学分等信息与以前的培养方案有较大变化,针对2021级“本科推免硕士研究生”“本科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提前修“研究生课程”的课程成绩认定,现做如下补充说明:
情形一:课程名称只有细微变化、学分相同或原课程学分大于现课程学分,直接认定课程成绩;
情形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由少变多:
原课程 名称 |
原课程学分 |
现课程 名称 |
现课程 学分 |
课程成绩认定原则 (课程成绩均为百分制及格成绩) |
A |
x |
A或者B |
z |
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现课程可申请认定,且课程分数为课程A和课程B的平均值。 (1)x+y≥z; (2)课程A与B的“课程大纲、教学内容”重合度达到70%,且导师同意进行课程成绩认定。 |
B |
y |
|||
案例: 原课程名称A:《比较文学理论专题研究》;学分:2;成绩:64分。 原课程名称B:《比较文学前沿问题》;学分:3;成绩:88分。 现课程名称A:《比较文学理论专题研究》;学分:3;认定成绩:(64+88)/2=76分。 |
情形三:课程名称类似、学分由少变多:
原课程 名称 |
原课程学分 |
现课程 名称 |
现课程 学分 |
课程成绩认定原则 (课程成绩均为百分制及格成绩) |
A |
x |
C |
z |
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现课程可申请认定,且课程分数为课程A和课程B的平均值。 (1)x+y≥z; (2)课程A和课程B的“课程大纲、教学内容”分别与课程C的“课程大纲、教学内容”重合度达到70%,且导师同意进行课程成绩认定。 |
B |
y |
|||
案例: 原课程名称A:《软件体系结构》;学分:2;成绩:70分。 原课程名称B:《软件测试理论与技术》;学分:2;成绩:90分。 现课程名称C:《软件体系结构与设计模式》;学分:3;认定成绩:(70+90)/2=80分。 |
请2021级“本科推免硕士研究生”“本科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务必于2021年10月9日23:00前登录研究生院系统,提交成绩认定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若有疑问,请联系张老师(Tel:028-66367298;E-mail:pyb@swjt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