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首页   >   通知公告   >   培养工作   >   正文
培养工作
首页   >   通知公告   >   培养工作   >   正文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认定(转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阅读人数:

各位研究生:

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认定(转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2023级本科推免硕士研究生(且在本科阶段已修读了研究生课程);联合培养返校的研究生;2023级硕博连读生(且硕士入学时间在2021年及之后)以及其他需要办理成绩认定(转录)的研究生。

特别提示: 2023级硕博连读生(且硕士入学时间在2020年及之前的)无须办理研究生课程认定,毕业时,将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成绩单同时打印即可。

2.课程成绩认定(转录)原则:课程名称、内容和学分一致才可申请认定。若课程名称差异较大,请提供课程内容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待导师和学院审核。

注意:其他办理成绩认定的研究生须提前准备一份加盖成绩单出具部门公章的成绩单,进行系统成绩认定操作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格式为pdf、jpg或pic)

3.申请成绩认定(转录)的研究生务必于20239月1523:00前登录研究生院系统,完成申请操作。否则,后果自负。各时间节点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内容

操作人

94--9月15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申请成绩认定

相关研究生

9月15--926

自行联系导师和学院在系统中审核

导师、学院

926--1013

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培养办

10月13日后

研究生登录系统查看成绩认定结果

相关研究生

 

若有疑问,请联系老师(Tel:028-66367297E-mail:pyb@swjtu.edu.cn

 

附件: “进修生”和“其他情况”成绩认定申请步骤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