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要求,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研究生院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人才培养工作任务绩效核算指导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21]40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各单位做好2023年度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事 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1. 培养办将研究生院内各业务部门负责核算的数据表汇总后,统一打包发给各培养单位核对与填报。 (竞赛数据的核算以综合办的通知为准) | 培养办 | 11月28日前 |
2. 各单位确认和补充数据,并将相关数据包电子版返回至研究生院对应的业务部门,并同步开始核算工作。 (若无数据,也请反馈至对应的部门) | 学院、研究生院相关业务部门 | 12月11日前 |
3. 各单位与对应业务部门完成“R量”和“R质”电子表核算的确认,其中“R质”量表须按照填报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学院、研究生院相关业务部门 | 12月18日前 |
4. ①确认无误后,请各培养单位填报《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研究生院相关业务部门签字确认,连同“R质”量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培养办公室(综合楼229); ②《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和“R质”量表的电子版发送至pyb@swjtu.edu.cn,表格命名格式为“院系代码+XXX学院+2023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 学院、研究生院相关业务部门 | 12月21日前 |
5. 培养办负责将《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返回至各培养单位。 | 培养办 | 12月25日前 |
6. 培养办负责将最终结果报送至人事处。 | 培养办 | 12月27日前 |
请各单位在开展本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前,请务必认真学习《人才培养工作任务绩效核算指导办法(试行)》以及《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说明》(见附件)。由于本次工作量核算工作涉及面广、计算难度大,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请到研究生教务群下载)
1. 《人才培养工作任务绩效核算指导办法(试行)》
2. 《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说明》
3. 《2023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4. 数据包 (按研究生业务分管部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