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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3 阅读人数:

博士研究生及相关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聚焦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2024年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中国科协依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下简称省级科协)和高校科协推荐一批具有学术潜力、创新能力的在读博士生入选本计划,依托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进行托举培养,通过组织吸纳、安排学术兼职、支持学术论文发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资助开展出国(境)访学等方式,促进博士生能力提升。托举期不超过2年。

二、支持对象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对象的遴选条件包括: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的全日制高年级(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博士研究生;

(四)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等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五)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六)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七)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三、系统平台和推荐上报

(一)系统平台

计划依托“智慧科协”平台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系统(以下简称支持系统)开展工作,系统登录链接: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

(二)申报方式

申请方式包括高等学校科协推荐与自荐两种方式。因我校暂未设立高等学校科协,请申请人通过自荐通道申报。

候选人登录支持系统进行账号注册,选择“候选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填写由省级科协(自荐)提供的“推荐码”,完成提交。填报时需选择1—3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

四、其他说明

本计划资助方式有别于其他科研项目或人才计划,中国科协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的资助标准为入选者提供学术资助。学术资助主要用于入选者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开展出国(境)交流访学,按“包干制”定额方式,由中国科协统一拨付至入选者导师团队的科研账户。

本计划不与其他项目互斥。


附件:1.《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