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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环节导师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阅读人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质量督导,保障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与质量督导实施办法 》要求,每学期第 9 周和第 16 周为“导师抽检周”, 每学期第 11 周和第 18 周为“抽检归档周”。本学期抽检对象为2023级和2024级所有研究生(含留学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9周

10月28日—11月1日

导师检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1. 检查每位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完成进度;

2. 按每人每环节1篇,抽检“学术活动”、“课题组研讨活动”和“文献阅读与评述”记录。

10周

11月4日—8日

研究生填写并上传汇总表。

1. 根据导师抽检情况,如实填写《研究生培养环节导师抽检情况汇总表》,本人签字;

2. 将《研究生培养环节导师抽检情况汇总表》和导师抽检评阅的表格一起拍照转为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环节管理”中的“导师环节抽检(第9周)”模块,纸质版由本人自行存档。

16周

12月16日—20日

导师检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1. 检查每位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完成进度;

2. 按每人每环节1篇,抽检“学术活动”、“课题组研讨活动”和“文献阅读与评述”记录。

17周

12月23日—27日

研究生填写并上传汇总表。

1. 根据导师抽检情况,如实填写《研究生培养环节导师抽检情况汇总表》,本人签字;

2. 将《研究生培养环节导师抽检情况汇总表》和导师抽检评阅的表格一起拍照转为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环节管理”中的“导师环节抽检(第16周)”模块,纸质版由本人自行存档。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导师和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环节的抽检和归档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