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要求,启动2024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研究生院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人才培养工作任务绩效核算指导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21]40号)的相关要求,组织各单位做好2024年度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事 项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间 |
1. 培养办将研究生院内各业务部门负责核算的数据表汇总后,统一打包发给各培养单位核对与填报。 (竞赛获奖及教师指导竞赛数据的核算以综合科《关于统计2024年研究生竞赛获奖及教师指导竞赛情况的通知》要求报送,不重复报送) | 培养办 | 12月10日前 |
2. 各单位确认和补充数据,将“R量”和“R质”相关数据包电子版返回至研究生院对应的业务部门,并同步开始核算工作。其中“R质”量表须按照填报说明,提供相关证明。 ◆若涉及高端专项奖励,请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培养办公室。 (若无数据,也请反馈至对应的部门) | 学院、研究生院相关业务部门 | 12月17日前 |
3. 各单位与对应业务部门完成“R量”和“R质”电子表核算的确认。 | 学院、研究生院相关业务部门 | 12月20日前 |
4. ①确认无误后,请各培养单位填报《2024年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R量汇总表》和《2024年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R质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研究生院相关业务部门签字确认,提交至培养办公室(综合楼229); ②表格以“院系代码+XXX学院+2024研究生R量”和“院系代码+XXX学院+2024研究生R质”命名,发送至pyb@swjtu.edu.cn。 | 学院、研究生院相关业务部门 | 12月23日前 |
5. 培养办负责汇总全校的教学工作量,联系各业务部门核对后,将《2024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返回至各培养单位核对。 | 学院、研究生院相关业务部门 | 12月27日前 |
6. 培养办负责将最终结果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 培养办 | 12月30日前 |
请各单位在开展本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前,请务必认真学习《人才培养工作任务绩效核算指导办法(试行)》以及《2024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说明》(见附件)。由于本次工作量核算工作涉及面广、计算难度大,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请到研究生教务群下载)
1. 《人才培养工作任务绩效核算指导办法(试行)》
2.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印发《高端专项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3. 《2024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说明》
4. 《2024年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R量汇总表》
5. 《2024年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R质汇总表》
6. 数据包 (按研究生业务分管部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