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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2022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4
阅读人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西交校研[2021]48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2021级及之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从第三学年开始,每个自然年的年末前均须进行年度考核,请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于本学期末,对本单位尚未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的 2021 级、2022 级、2023 级博士研究生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1.相关培养单位通知本单位2021级、2022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认真阅读并填写《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报告》,经由导师签字同意后,将报告第一至第三项所在页面拍照制成PDF电子文档,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 “博士年度考核应用管理”模块中操作上传。 | 2025年 10月15日—12月31日 |
2.各培养单位须切实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博士研究生开展年度考核报告会。考核结束后,导师须将考核结果按照所在培养单位要求,报送至各单位的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 | 2026年 1月20日截止 |
3.各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博士年度考核应用”→“博士年度考核审核”模块,提交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须书面给出分流建议,经研究生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 2026年 3月13日截止 |
4.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根据各培养单位的分流建议,启动学籍处理流程。 |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对博士研究生个人学习进度和科研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工作,对不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条件和要求的,应及时分流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pyb@swjt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