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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环节导师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7 阅读人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质量督导,保障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与质量督导实施办法 》要求,每学期第 9 周和第 16 周为“导师抽检周”, 每学期第 11 周和第 18 周为“抽检归档周”。本学期抽检对象为2024级和2025级所有研究生(含留学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9周

11月3日—7日

导师检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1.检查每位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完成进度;

2.抽检每位学生的“学术活动”“课题组研讨活动”1篇,撰写评阅意见和签字

11周

11月17日—21日

研究生填写并上传汇总表。

1.下载附件1《研究生培养环节导师抽检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2.根据导师抽检情况,研究生如实填写《汇总表》并签字

3.将《汇总表》转为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环节管理”应用功能中的“导师环节抽检(第9周)”模块,纸质版由本人自行存档。

16周

12月22日—26日

导师检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1.检查每位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完成进度;

2.抽检每位学生的“学术活动”“课题组研讨活动”1篇,撰写评阅意见和签字

18周

1月5日—9日

研究生填写并上传汇总表。

1.下载附件1《研究生培养环节导师抽检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2.根据导师抽检情况,研究生如实填写《汇总表》并签字

3.将《汇总表》转为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环节管理”应用功能中的“导师环节抽检(第16周)”模块,纸质版由本人自行存档。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导师和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环节的抽检和归档工作。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