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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级研究证的通知(内含火车票优惠卡使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8-10-22
阅读人数:
各位研究生:
2018级研究生证(内含火车票优惠卡)已于2018年10月23日陆续向学院发放。请各位同学根据各自学院的安排前往领取。
1. 今年入学的2017级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因研究生院系统原因,暂无法制作研究生证。如需购买火车票,请到培养办办理火车票购买证明。(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229)
2. 未在研究生院系统填报乘车区间的研究生,请在10月23日后到携带研究生证到培养办补录信息。
u 火车票优惠卡使用注意事项
1. 火车票优惠卡已粘贴在学生证背面,请勿撕揭,请勿和其他金属物、感应卡(如二代身份证)放在一起,以免消磁,影响正常使用。
2.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火车票优惠一年最多使用四次,使用期限为寒假和暑假。
3. 每张优惠卡已充值4次购票次数,当可购票次数为0次时,必须“充磁”才能继续使用。充磁时,无论卡中是否有剩余乘车次数,均不累计,每充磁一次,可购票次数都变为4次。(“充磁”地点:犀浦综合楼229; 九里逸夫馆保安室)
4. 学校与家庭之间没有直达火车的学生,建议到人工售票窗口购买联程火车票,否则优惠卡内的可购票次数有可能被扣减2次或3此,影响日后购票。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