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中心):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21〕15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硕导)岗位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本年度导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自主遴选,各分委会可依照《办法》中的选聘条件选聘研究生导师;也可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制定不低于《办法》中选聘条件的遴选办法开展选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6月2日前 |
遴选标准有调整的分委会,将最新标准文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备案。 |
6月5日 |
各分委会启动本年度导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发布任职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通知及有关事项。通知中,须详细公布本单位导师遴选政策咨询电话及纪委投诉电话。 |
6月16日前 |
申请者结合本人研究方向及分委会导师遴选的通知,向所在分委会提出申请(各分委会学科范围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明确拟招收培养博士、硕士生学科(不超过两个;首次上岗导师限1个);新增导师需同时登录学校OA系统导师遴选应用模块中填报(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不用系统填报)。 |
9月4日前 |
各分委会严格按照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审核、汇总申请者的材料,可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对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匿名评议。召开分委会对评议合格者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对2024年拟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将分委会审议通过后的《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汇总表》《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汇总表》《2024年专业学位(工程)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备案汇总表》《2024年硕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汇总表》《2024年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汇总表》(附件3~7)、《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表》(人才通道,附件8)《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科研成果统计表(全职)》(附件3.1)、《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科研成果统计表(兼职)》(附件3.2)《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附件9)、《硕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附件11)及证明材料等报送校学位办。 |
9月中旬 |
校学位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各分委会博士生导师审议合格名单及相关材料;研究生院到分委会抽查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相关材料。 |
9月20日(暂定) |
校学位办将博士生导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审核合格名单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 |
9月21日-10月7日 |
对表决通过的岗位任职资格博士生导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可有依据地对被公示人的博导岗位任职资格向校学位办具实名提出异议。 |
10月起 |
校学位办联合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组织通过遴选的研究生导师进行岗前培训,为培训合格的新增研究生导师颁发聘书。 |
备注:以上时间安排为此项工作计划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可做适当调整。
二、相关工作说明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各分委会务必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通知精神,依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制定选聘条件,完善学术评价,科学、严格的进行导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重点审查申请者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治学态度、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等综合表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入选研究生导师。
2.对于国内外公认的高层次人才,若本人有意愿和精力指导研究生,可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直接聘任为博士生导师,但须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表》(附件8)。
3.为支持中青年教师开展高水平科研项目,对通过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须为主持人)初审的且符合分委会其他遴选条件的教师,分委员会在新增导师审议工作时可视情况进行预评议,项目获批立项后可经分委员会主席同意补充报送校学位办。
4. 学术论文成果认定参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指导细则(2020版)》(西交校研〔2020〕23号)进行填写。《办法》中学术论文要求的“学科推选的高水平中文期刊”含西交校研〔2020〕23号附件1中的16本综合类中文期刊。
5. 兼职研究生导师须落实一名校内研究生导师为合作导师,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6. 各分委会负责对本单位的申请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7. 分委会在召开讨论遴选办法、审议合格名单等事关导师切身利益的会议时,应指定专人记录会议内容、撰写会议纪要并在会后由会议主持人签字确认,之后由专人留存;会议纪要及投票结果应至少保存3年。
三、工作要求
1. 请周知本单位拟申报人员。
2. 如分委会采用《办法》中的选聘标准,请使用附件 9-12 作为申请表;如分委会自行制定遴选标准,请参考附件 9-12 作相应修改。
3. 《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汇总表》《2024年硕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汇总表》《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汇总表》《2024年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汇总表》《2024年专业学位(工程)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备案汇总表》《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科研成果统计表(全职)》、《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科研成果统计表(兼职)》等表格为分委会审议后的最终名单,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需分委会主席亲笔签字,加盖分委会公章。请各分委会严格依照工作安排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材料要求,按时提交至学位办(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 241 学位办公室,联系人:宛小强,联系电话:66367161,邮箱:xwb@swjtu.cn),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
4.根据信息化工作要求,新增导师需在系统填报(网上导师遴选系统申请及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13),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联系学位办宛老师。
5.根据学校《关于规范使用 “交大ID(统一身份认证)”的通知》要求,请教职工按编制的标准10位数字码填报,兼职导师编号为WD开头。查询网址:https://one.swjtu.edu.cn/rsfw/sys/xnjtdxghcx/extranet/index.do
特此通知
西南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21〕15号)
2.西南交通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范围
3.《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汇总表》
3.1《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科研成果统计表(全职)》
3.2《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科研成果统计表(兼职)》
4.《202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汇总表》
5.《2024年专业学位(工程)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备案汇总表》
6.《2024年硕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汇总表》
7.《2024年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汇总表》
8.《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表》
9.《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
10.《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表》
11.《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遴选申请表》
12.《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表》
13.《网上导师遴选系统申请及审核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