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布调整后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位会议、研究生毕业典礼暨授位仪式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西交校研[2011]34号)精神,我校2023年12月批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定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17:30前将授位材料(系统&纸质)报送至学位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41#),并在系统中完成信息提交。为使授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要求
1.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纸质】
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中,可下载各类表格,列表如下:
表格名称 | 表格位置 | 备注 |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登记表 | 研究生教务员之家群学位办上传群文件(更新) | 对于院系初审通过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按照模板填写完成后,请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核对、导师审核并签名,纸质表格加盖分委会公章后报送学位办。 |
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信息表 | 学位服务--分委会管理应用--报表打印 | 1. 请检查表格内各类信息是否正确。表中信息均来自系统填报,如有误,请在系统中各模块中核查; 2. 分委会无需提交,学位办根据核对结果直接从系统导出各类表格,作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使用。 |
发表文章汇总表 (分委会结果录入后) | ||
学位证书领取签收单 |
2. 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情况分析表【纸质】;
3. 西南交通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决议书【纸质,可电子签名】;
4.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论文集(包含目录、发表论文全文及论文检索报告复印件等)【纸质】;
5.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精装版(绿色布纹封面)1本,用于寄送国家图书馆存档;
6. 学位照片:仅针对未参加新华社统一采集学历注册照片的同学,须提交与“学位数据上报应用”中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照片(蓝底、2寸),用于学位证书制作。
二、系统填报要求
1. 学位数据上报
答辩通过的毕业生填报学位数据,经学院和研究生院依次审核。如填写不符合要求,将退回到草稿状态由学生修改,直至最终审核通过,才能进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名单。
2. 分委会讨论结果录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后,录入审议结果以及重点审议情况。博士重点审议情况填写:“前10%”或“后10%”,硕士重点审议情况填写:“前5%”或“后5%”。
3. 学位论文归档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后,通知各单位申请学位人员,于11月20日起、12月8日下午17:30前,按照要求将最终版学位论文在系统中进行归档,导师审核通过,完成后可进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
1.网上学位申请及审核操作指南
2.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3. ★样表★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传统送审)
4. ★样表★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平台送审)
5. ★样表★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平台送审)(来华留学生)
特别注意:博士登记表填写的时候,请打开样表文档,在审阅模式下查看批注,完成填写
西南交通大学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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