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5〕2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26号)要求,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现组织开展我校本学年(即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位)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含实践成果)统一交存工作,相关安排及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本次工作主要依托“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网址:https://lwgl.cdgdc.edu.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开展,包含以下三项任务:
1.完成本单位在管理平台上的信息维护。
2.核对并补充填报本年度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3.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
二、具体工作流程
(一) 平台账号配置与信息维护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已统一为各学院分配管理员账号,账号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及邮箱完成验证,后续每次登录均需进行安全验证。登录后,请及时完善并维护单位联系人信息,确保联络畅通。
(二) 核对与补充填报信息汇总表
1.获取与核对数据:各学院可登录管理平台,下载本单位本学年度学位授予基础信息数据。请仔细核对数据准确性,如有问题可在平台直接修改。
2.补充填报信息:平台提供的汇总表共包含62个字段,各学院需根据学生及论文的实际情况,补充填写相应部分。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全员必填字段(8项):所有学位获得人均须填写。
(2)非涉密论文必填字段(7项):仅由非涉密论文学生填写,包括研究方向、关键词、撰写语种等。
(3)专项类别字段(19项):仅相关类型学生需填报,包括实践成果/工程硕博士(5项)、交叉学科(10项)、涉密论文(4项,我校已办内部事项论文不填)。
(4)选填字段(6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无相关信息可留空。
(三) 提交学位论文材料
电子版上传(通过管理平台,除涉密论文外均需上传,已办理内部事项论文仍要上传平台)
(1)上传范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我校授予的全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最终版电子版(PDF格式)。涉密论文无需上传电子版,但需上传经单位盖章的涉密定密证明材料。
(2)格式要求:论文及材料须按平台规定的格式命名上传。如有图片、视频、代码等支撑材料,请统一压缩为ZIP文件(大小不超过2GB)。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学位论文统一交存是国家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把握节点,规范操作。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并遵循平台操作规范与材料格式要求,保证提交数据的真实准确与材料的完整合规。
3.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平台操作或政策理解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沟通,也可通过管理平台内置渠道直接向教育部学位中心咨询,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请各学院于2026年1月12日(周一)前完成电子材料上传工作。
附件1.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26号).pdf
附件2. 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操作手册.pdf
附件3. 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操作说明.pdf
工作联系人:王穗武(电子材料报送)028-6636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