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
首页
>
通知公告
>
实习实践
>
正文
实习实践
首页
>
通知公告
>
实习实践
>
正文
关于组织2024年春季招募的实践生开展实践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9
阅读人数:
各实践基地: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的指导意见》(西交校研〔2021〕43号)文件要求,2024年春季招募的实践生已在各实践基地完成6个月的实习实践,现组织开展实践项目结题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答辩对象
1.2023年秋季进入校级、院级实践基地的学生(实践项目时间为12个月);
2.2024年春季进入校级、院级实践基地的学生(实践项目时间为6个月)。
二、要求
1.学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记录表》(见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并在研究生系统“学生实践总结申请“应用模块录入。
2.实践基地成立考核小组,采取集中答辩形式,由学生本人汇报专业实践工作或展示个人的实物成果。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基地的反馈意见等,按“通过和不通过”二级制评定成绩。
3.实践基地应于2025年2月27日前将答辩结果提交给各学院教务老师;各教务老师应于3月6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专业实践成绩。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