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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5
阅读人数:
各学院(中心、书院、实验室)及同学们: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为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防控工作,加强人员流动管理,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学校要求全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特别是疫情严重的湖北省同学),待寒假结束后按照校历时间报到(补考学生返校时间以学校考试安排时间为准)。
如有因极特殊原因必须提前返校的,须经学院批准(研究生还需导师批准),严格执行“双登记”,并做好防疫工作。
一是返程前通过辅导员(或导师)向学院提前登记备案,说明提前返校原因和寒假期间行程,据实说明近期是否有到武汉等疫情较严重地区的旅行和居住史、以及与类似肺炎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等情况。
二是到校时第一时间在宿管值班室办理登记备案,密切关注自身的身体状况,配合防疫相关工作,有需要时在宿舍自我隔离,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及时向校医院报告(报告电话:九里028-87600120,犀浦028-66366120,峨眉:0833-5598120)。
感谢同学们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