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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南交通大学考点考生须知(二)
发布时间:2020-12-23 阅读人数:

各位考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现状及上级部门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规定和疫情防控政策,现将我校考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可在12月25日下午14点至16点之间,持绿色健康码、准考证,经测量体温<37.3℃,从学校犀浦校区西门入校熟悉考场方位。考生熟悉考场后即从西门出校,不得在校逗留。对于健康码非绿色或体温≥37.3℃的考生,学校将在考试当天由专用车辆、专人引导至考场。为减少人员流动和降低感染风险,建议考生通过查看我校考点考生须知(一)熟悉考场方位,学校于考试当日在道路两侧摆放明确的道路指示牌。

二、为确保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单(证明)7天有效期涵盖考试全程时间(26日、27日、28日),建议考生在21-24日进行核酸检测。

三、为避免新冠疫情对考试的影响,建议所有考生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但考生在核验身份时应配合监考人员取下口罩。

四、健康码为黄、红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报告单(证明)必须要有考生姓名。

五、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的考生,须出具当地社区或卫健部门同意其参加考试的书面证明。

六、学校为校外考生在4号教学楼1楼(4158、4157、4156、4155、4153、4152、4151)和7号教学楼1-3层教室提供午间休息场所,方位如下图所示

考生须知二图片.png

七、建议家人不陪同考试。

八、请考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的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与考试相关的法律和纪律,诚信考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解释》对包括研究生考试在内的3类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直接规定为“情节严重”。

涉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构成代替考试罪,将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第四款的规定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